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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科普志愿者的建设经验及启示

2020年07月08日 来源:国家纲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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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公民的科普意识较弱,对于科普志愿者的概念也相对模糊。志愿者管理机制尚未形成有效的运作制度和支撑体系。因此,开拓思路、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在科普志愿者建设方面的成功实践,探索科普志愿者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提高科普志愿者工作的实效,对我国科普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正处于一个科技、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公民社会发展是社会经济转型及国际化带来的必然要求。中国科普志愿者建设遇到诸多制约其发展的问题。我国的志愿者队伍以大学生为主,其他年龄段或知识层面的志愿者人数相对较少。科普志愿服务事业的进步,必然需要志愿者组织的高效运作,虽然目前志愿者组织网络正在逐步完善,但是相应的运作机制却没有成熟和完善。

美国志愿者建设有着悠久的历史,超过一半的美国人都是积极的志愿者。志愿者的来源丰富广泛,不仅局限于学生群体,18岁以上的成年人参加志愿活动占一半以上。由于美国志愿者的各项机制都比较完善,科普志愿者作为志愿者的重要分支也有着很好的长效服务机制,尤其是在准入和退出机制上。

美国科普志愿者建设概况

美国科普志愿者工作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就有公开讲座、讨论等形式对大众进行科学的普及。现在,公共演讲可以与科学节以及特殊兴趣小组一同合作举办。针对志愿者工作的法律法规也相对完善,有着相应的奖惩制度来保证志愿者服务的长效性。美国联邦政府会在所有志愿者服务期间定期发放津贴、薪金以及奖金。对学生来说,服务期满后还有减免或帮助偿还联邦助学贷款以及在申请工作时获得优先录用的规定。

从美国的历史来看,历届联邦政府都非常重视志愿服务,陆续制定了多部法律,如《志愿服务修正法》(1989年)、《全国与社区服务法案》(1990年)、《志愿者保护法》(1997年)等,从而为志愿服务的生根开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共有121所院校联合制定协议,使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规范化和制度化。据“全美独立学校协会”声称,其半数以上会员学校提供各种形式的志愿活动,约四分之一的会员学校将志愿活动作为学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联邦政府规定了志愿者除实际发生费用的合理报销外,每人能够获得每年500美金以内的津贴。在进行志愿服务的过程中,非故意或行事不当导致的重大疏忽或鲁莽不端的行为使他人的权利或安全受到损害的,将会有法律保护其权益。《联邦志愿者保护法》对志愿者提供服务的责任承担及豁免制定了详细的规则。

美国公民参加志愿服务通常有以下几个途径:通过政府志愿服务机构的官网(如CNCS),在机构官方公布的志愿服务项目中做出选择;根据自身技能以及兴趣提交申请;通过活动官网的志愿者招募入口,填写相关资料进行申请;通过社区服务站进行申请。在科普志愿者进行报名的时候,都会让其自行选择服务的时间区间,通常情况下不会出现无故中断服务的情况。在某个项目的服务中如果因为意外需要中断服务,需要提交报告并且要得到批准后才能请假。这样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科普志愿者服务的连贯性和长效性。

科普志愿工作除了包括公众演讲以及科技节的志愿者活动,还有平时在学校开展的“科技周”以及“小动物节”等。在科普志愿工作中,志愿者不但提高了自身的科学知识水平,还服务大众,让大众参与到科学活动中来。美国科普志愿者工作主要有课外指导形式、研讨会形式、博物馆社会实践平台、讲座和讨论的形式以及科普场馆志愿服务形式。

美国志愿者工作与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志愿者不可随意旷工,否则将会面临志愿服务终止或无效的惩罚,这意味着志愿者无法继续享受该志愿工作的相关优惠政策。同时,美国的志愿者具有长效机制,其服务时间是有连贯性的,在某个项目的服务中如果因为意外需要中断服务,必须要提交报告并且要得到批准后才能请假。为了表彰在志愿者服务中表现优秀的志愿者,政府还设置了特有奖项。在科普活动中担任科普志愿者的通常都是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以及技能、有一定科学背景的科技工作者,而他们的科普志愿者经验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美国志愿者参加科普活动的经验

从美国科普志愿者概况中,我们不难看出美国的科普志愿者之所以可以做到高度规范,离不开法律约束以及奖惩制度。而其规模之所以如此庞大,离不开志愿者服务网络化以及管理制度的规范化。

美国联邦政府于1993年专门成立了国家与社区服务机构,其职能有协调工作、招募培训和支持工作。志愿者组织有硬性制度和软性约束的双重保障:第一,对志愿者有具体要求。第二,社区教育强调回报社区。第三,志愿者服务的精神载体:宗教信仰与政治信仰。第四,志愿者组织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志愿者进行志愿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有意外情况发生,此时志愿者有相应的保障,保障其在进行志愿活动中个人权益以及人身安全。美国的志愿者组织管理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工程,道德准则、行为动力、法律机制等缺一不可。美国科普志愿者有着超高的服务水平以及极负责的服务态度,这些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

在美国,从注册成为科普志愿者到针对某个科普活动单独开设的志愿者报名入口,都是以网络为媒介进行的。在志愿工作的分配上也十分人性化,尊重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志愿者可选择想完成的服务项目及适合自己的服务时间。这样服务机构可以根据科普志愿者的自身条件以及兴趣取向来安排适合的工作,不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科普志愿者服务的质量,而且对时间的自由选择也能够保证服务的长效机制。

美国科技发展较早,关于科普的概念也是由来已久,应运而生的就是各种科普活动以及科普场馆的兴起,科普志愿者活动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经过了这么久的发展,美国科普活动非常多元化,志愿者的工作并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根据自身专业的不同有所区别。如科技场馆中的志愿者需要具有一定的科学知识、能胜任所负责的讲解工作。丰富的服务形式除了能更好地为科普活动提供服务之外,还为志愿者服务增添了不少的趣味性和挑战性,更加激发了民众对于志愿服务的热情。

美国的志愿者服务之所以能够做到长效机制,主要归功于几个方面。首先,在志愿者招募的时候,会让志愿者选择自己能够工作的时间,这样就可以筛选出一些能够提供长时间服务的志愿者。其次,是在准入和退出的机制中,科普志愿者是需要经过申请才能终止志愿服务的,在此期间可以提前联系到下一位志愿者继续服务,这就保证了服务的连贯性。参与志愿服务也有相应的津贴以及社区福利,还可以享受到一定的政府补贴,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民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美国科普志愿者建设带来的启示

综上所述,美国在科普志愿者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我国的科普志愿者建设在法律法规、准入退出机制以及奖惩制度等方面都还存在种种不足。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科普志愿者事业的顺利发展,本文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如《科普志愿者服务法》

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就很难进行规范化的管理。社会存在感和社会认同度使美国志愿者的社会地位较中国志愿者高。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志愿者所提供的服务水平得到了更好的保证,这也是今后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规范管理体制,实现科普志愿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很多国内科普志愿者在面试中回答的问题,其实就等同于美国科普志愿者报名时所要填写的内容。如果我们的科技周或其他科普活动能够学习美国在科学节以及科普场馆志愿者招募时所设计的步骤,就可以节约出很多时间和资源找到适合的志愿者。不可忽视的是,在美国本土文化中,做志愿工作是一件很普遍也很荣幸的事。我们可以学习美国,将志愿文化和教育结合在一起,使人从小就树立起对于志愿活动的积极态度。

拓宽报名渠道,提高工作效率

我国科普志愿者的报名渠道有待拓宽。针对我国科普志愿者网络报名,测试时在某科普网站进行了报名之后将近一周得到了回复。而在美国科普志愿者报名网站中进行报名后24小时之内就收到了邮件回复。在网络报名这一环节我们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另外也应适应我国目前的大环境,在组建科普志愿者队伍上,充分发挥现有的学校、企业和社区等资源优势,吸引不同专业、不同背景的人加入科普志愿者队伍,扩大科普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力争能够吸引到更多科普志愿者加入。

完善奖惩机制,调动科普志愿者的积极性

规范的奖惩机制需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比如目前我国的一些大学会将学生进行志愿服务的记录划进考核范围中去,但是缺乏对于无故缺席志愿服务以及服务不到位的惩罚。这样很难保证科普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尤其无法保证服务的长效性。可以对从事志愿者服务的学生提供一定的补贴,对于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的行为,包括迟到、旷工等,也会有一定的惩罚,包括不能获得相应的福利,以及失去这份志愿工作等。

相信在借鉴和学习了美国的科普志愿者经验之后,我们能够从中学习经验来改善我国目前在科普志愿者方面的不足之处。

(文/南京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姜辰凤南京农业大学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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