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算心算协会个人会员服务办法(试行)
为有利于我省培养更多优秀珠算珠心算专业人才,以及为我省珠算珠心算学习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服务,根据《广东省珠算心算协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个人会员申请
凡拥护本会的章程,符合个人会员条件且有成为本会个人会员意愿的人员,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第二条 申请成为个人会员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通过协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入会;
(三)经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
(四)缴交会费;
(五)协会网站公示。
第三条 个人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按级别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会员服务;
(三)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个人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二)向本会报告有关学术活动情况,提交学术论文、调查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关专业资料;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五条 个人会员退会应知事项
(一)个人会员本年度内不交纳会费或多次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二)个人会员要求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六条 个人会员违反本会章程或有违法违规的,经协会秘书处通过后予以退会。
第七条 个人会员分为学生会员、教师会员和精英会员三个级别。
第八条 学生会员需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遵纪守法并遵守本会各项规定;
(二)有学习珠算珠心算经历;
(三)有成为本会个人会员的意愿。
第九条 教师会员需具备的条件
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珠算珠心算教学培训机构从事珠算珠心算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持有珠心算教练师国家职业标准珠心算教练员职称以上(国家职业四级)的人员;
(三)在珠心算实验单位从事珠心算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第十条 精英会员需具备的条件
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珠心算培训机构从事管理工作,并具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二)持有国家职业标准珠心算教练师职称以上(国家职业二级)的人员;
(三)协会理事会机构人员。
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职称发生变化,符合晋升条件,本人申请并经审核后,可晋升为相应级别会员。
第十二条 个人会员对应享有下列服务:
(一)学生会员可折扣享受本会属下机构珠心算培训;
(二)教师会员和精英会员可推荐参加全国珠心算学习、考证和交流机会;
(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讲座、论坛和活动;
(四)获得参与珠算珠心算行业的各项评选活动资格;
(五)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专题学术研讨活动。
第十三条 有贡献的个人会员可申请成为理事候选人和常务理事候选人。
第十四条 本会将不断改进和完善个人会员服务方式和内容,构建个人会员服务的资讯平台、专业发展平台、理论科研活动平台。
第十五条 个人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学生会员免费入会;教师会员每人每年和精英会员每人每年150元;个人理事和常务理事会费标准参照精英会员交纳会费,当年入会的当月缴交。当年度三次提醒仍不缴交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