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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杂志】为新时代广东创新发展打造“科普之翼”

2022-06-02 来源:南方杂志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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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广东要聚力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为推动科学普及工作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广东出台《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在全国率先实现“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

郑庆顺(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

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民生活福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对于广东的创新转型殷殷嘱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广东要聚力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积极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广东路径”。

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如影随形、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诠释了科普与科创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也为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活动提出了理论支撑与明确要求。

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地区科学技术的普及程度,直接反映着该地区生产和文化的发展水平,影响着该地区的创造力和软实力。广东要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就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而作为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之一,科普目前仍是广东科学技术工作中的弱项、民生事业的短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科学普及工作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广东以立法形式出台《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科普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用法律为科普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实施《科普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据2020年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显示,广东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为12.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56%),排全国第六。为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重要指示要求、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愿景、与广东建设更高水平科技创新强省的现实相适应,需从制度层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补短板、强弱项。这也是体现广东担当作为,在全国率先实现“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

实施《科普条例》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科普作为一项基本的公共事业,其宗旨是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2002年国家颁布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为科普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广东在发展科普事业中形成许多好的经验做法,比如在政府推动、社会动员、科普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在全国都具有示范意义,很有必要通过立法形式固定下来,为加快发展新时期科普事业、实现广东公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提供法律保障。

实施《科普条例》是加快解决公众需求与科普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现实需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追求对科普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目前广东还存在不少制约科普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包括体制机制不顺、职责任务不清、科普产品供给不足、科普场馆建设滞后、资源分布不平衡、法规政策不配套、科普激励约束乏力、科普投入保障不足等。这些短板都需要在法律层面去推动解决。

具有时代性、创新性与可操作性

《科普条例》共8章60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明确科普工作原则和要求,规范科普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相关机构科普责任,强化科普资源开发利用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科普组织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激励保障措施,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科普条例》充分考虑到广东经济社会外向型突出,市场经济发育早且程度深,高新技术产业发达,对外交往频繁,人们视野开阔思维活跃,同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平衡的实际,具有三个显著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时代性。《科普条例》的立法工作,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广东要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要求,系统总结了科普法和国务院第一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以来的成就和经验,深刻分析新发展阶段的新特点新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第二个特点是创新性。《科普条例》的创新是全方位多角度的,创新点共有63处。比如,从科普事业的公益属性、科普工作对象的全民性出发,创新性提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普惠共享的原则,在全国率先提出“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公益性的科普事业和市场化的科普产业并重”的发展思路,在省级层面率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科普工作协调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日常工作由科学技术协会承担”。

比如,从突出政府主导的角度出发,第二章组织管理对应该担负科普职责的党委和政府部门作了详细规定,第三章社会责任对应该担负科普职责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作出详细规定。科协不再单打独斗,主要是牵头抓总,角色要从过去的运动员转变为教练、领队,从演员转变为导演,甚至布景、编剧。

第三个特点是可操作性强。《科普条例》兼容并蓄了国家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以来行之有效的举措,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功经验,包括创新性的规定,都充分考虑可操作性。比如,关于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加强科普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整合各类科普资源,强化科普信息精准推送服务,利用多种形式常态化发布科普信息,为社会提供权威、专业、实时的科学知识和科普资源。关于科技资源科普化,第三十四条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建设的国家和省各类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创新创业基地等可以优先认定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提升社会科普资源的利用率。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发布科技项目指南时,可以对具有科普价值的科研项目,提出科研成果科普化的要求并给予相应的支持。鼓励和支持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成果、科研重点项目或者重大项目成果科普化。这些条款规定都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抓好贯彻实施,推动科普高质量发展

《科普条例》的立法和实施工作获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肯定了立法工作,并对条例实施寄予厚望。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科普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建立由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的广东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科普与教育融合发展、“粤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普产业化等工作。省科技厅从起草开始就同谋划、同调研、同推进,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等,都以前所未有的重视,谋划和推动科普工作。

下一步,将在进一步强化科普公共服务的同时,引导、扶持发展科普产业。建设“粤科普”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科普事业整体迈向数字化、智慧化、普惠化格局。支持县(市、区)一级建设科普场馆,让科普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组建广东科普集团,出台鼓励科普产业发展政策,力争尽快形成公益性的科普事业和市场化的科普产业比翼齐飞的新格局。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有关新闻媒体、有关部门、有关专家,也要像支持和参与立法工作一样,支持和参与《科普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只有全省各有关部门横向联合、各地市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才能充分发挥《科普条例》的法律效应,推动广东科普工作真正迈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从而实现全面的转型升级,建设与科技创新强省相匹配的科学普及强省。

未来任重道远。科协系统要切实履行好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加强与省人大有关部门、省司法厅的互动合作,联合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扎实做好《科普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承担科普职责的党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以更大的责任感、紧迫感,把科普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部署,并抓好落实。同时,也希望广大科普工作者,要以更大的热情、更强的责任感,认真谋划和推动新时代的科普工作。真正让《科普条例》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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