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

关于开展2024年度质量创新中心建设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2日 来源:省质量发展促进会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创新体系,充分发挥质量创新中心在企业自主质量创新能力建设和质量技术创新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助力打造区域质量创新发展新优势。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省质促会)特组织开展2024年度质量创新中心建设与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创新中心内容

质量创新中心是指组织以提升质量创新能力为目标,通过整合并利用组织内外各类资源,开展质量技术创新研究或攻关,质量基础设施(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等要素)协同创新应用研究与示范,质量提升活动与质量人才培养,促进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等的平台。

质量创新中心建设具体内容可详见附件1《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质量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二、申报要求

申报质量创新中心建设的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经营的组织。

(二)具备较强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基础,在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三)具有较完善的质量创新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质量创新能力和较高的质量创新研究投入。

(四)具备质量创新人才优势,拥有质量创新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

三、评价程序

质量创新中心建设评价分为自愿申报、资料核实、综合评价、社会公示、颁发牌匾五个阶段。

(一)自愿申报。凡符合质量创新中心申报要求的组织,根据自愿原则,填写并提交《质量创新中心申报表》(详见附件2)及必要的证实性材料,申报材料须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省质促会,电子版发送至省质促会邮箱。

申报时间:常年均可申请。

(二)资料核实。省质促会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实,对核实通过的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省质促会通过专家评价或现场评价等方式综合评价分析申报组织质量创新中心建设基础,择优推荐,提出获得质量创新中心的组织名单。

(四)社会公示。省质促会将获得质量创新中心的组织名单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颁发牌匾。省质促会对公示无异议的组织授予质量创新中心牌匾,以宣传推广优秀的质量创新中心,引导广大组织学习先进的质量创新经验,推进质量创新整体水平提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8526770,13527846199,15017537608

联系邮箱:gqda2016@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86 号 701-9 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


附件:质量创新中心申报表.doc

 

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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