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造船工程学会

广东造船工程学会关于开展2026年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4日 作者:广东造船工程学会 来源: 【字体: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学会开展2026年职称评审(简称“职评”)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及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职评工作按照《关于修订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的通知》(粤船会字〔2026〕03号)的规定和标准开展,具体见附件A中的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职称任职条件、职称评审量化评价办法有关规定。

二、评审范围

(一)参评人员范围:学会会员单位在职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的研发、设计、建造(含改造、修理)、配套、工程技术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科技人员。

(二)评审职称系列:船舶与海洋工程系列。

(三)评审职称名称(职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员(初级)。

(四)评审专业名称

船舶工程方向:(1)船体(含船舶性能、结构、舾装),(2)船舶轮机工程(含船舶机械),(3)船舶电气工程(含船舶自动化、通信、导航等相关技术),(4)船舶工程管理(含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科技管理、安全管理等工程技术管理)。

海洋工程方向:(1)海洋工程总体,(2)海洋工程机械,(3)海洋工程电气,(4)海洋工程管理(含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科技管理、安全管理等工程技术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学历、资历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学历、资历的基本条件

(二)各职称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见《广东造船工程学会职称任职条件》(附件A-附件二)。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填报“职称评审报名表”

各单位组织有意向参评的人员报名:指定负责人尽早汇总报名信息、填齐“职称评审报名表”(附件B),报学会职评工作联系人预审报名人员的学历和资历等基本条件,学会随即开展职评咨询服务工作。

(二)填报“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1.按照附件C中附件1-7各项内容的具体要求进行,经单位审核、签具意见、签名、盖章后,确认完整的“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简称“申报材料”)与附件D、附件E同时报送学会。

2.申报时间:2026年7月31日截止受理申报。

(三)非会员单位需参评的,应办理入会

学会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要求,面向会员单位的科技人员开展职评服务,只接受单位委托开展其在职人员的职评,不接受个人申报职评的委托。

1.非会员单位需参评的,应申请办理单位入会,可与填报“职称评审报名表”同时进行。同时,欢迎申请入会单位的科技人员申请办理个人入会,成为学会的个人会员

2.单位或个人申请入会均以自愿为原则,办理入会联系人:朱彩琴,联系电话:13760767752(微信同号)。

五、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材料按照“晋级申报、破格申报、转系申报、申报认定”各类别具体要求进行填报。

2.填报材料要求:要有事实依据(有证明材料证实),内容完整,填报准确,排版整齐,应提交纸质版的每项材料逐项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具意见及签名,须字迹清晰。

3.申报材料的正式版如果不符合申报要求,未达到评委会关于提交评审材料须完整齐全等要求的,学会不予受理。

(二)基本内容

1.晋级申报、转系申报

2.破格申报

3.申报认

以上申报材料均按本通知附件C的格式及填表要求申报,备注无“仅报电子版”的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申报单位审核及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广东造船工程学会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完成审核、签具意见、签字、盖章、公示、排序、提出“职称评审委托函”等。具体工作如下:

1.审核

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完整、真实、准确。核实申报的证明材料与申报人提供的原件一致,并在“单位考核意见”、“单位推荐意见”等类似栏目内签具单位意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

2.排序

负责对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评审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填写单位推荐排序。

3.公示

负责对参评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申报,并填报“单位公示结果汇总表”(附件D)。

4.提出“职称评审委托函”

填齐“职称评审委托函”(附件E)的信息,提交学会。

(四)报送方式

由各单位统一进行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同时报送,按照职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C-附件1)备注的要求报送,“单位公示结果汇总表”和“职称评审委托函”各纸质一式一份,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学会。

1.报送纸质版

按照各类别的申报材料清单,除了备注有“仅报电子版”的材料以外,其他材料都应申报纸质版(一式二份)。

纸质版按照清单顺序用订书钉合订成册,送达学会。

2.报送电子版

按照各类别申报材料清单,所有应当申报的材料,按清单顺序合并形成一个Word文件作为正式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学会职评工作联系人或与纸质版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存储介质。

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名称格式为:单位简称-姓名。

六、评审收费

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按照“职称评审委托函”确定的合计评审费及缴付方式,由申报单位统一向学会缴付。

职称评审(含认定)收费标准:高级工程师1600元/人、工程师1200元/人、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800元/人。

七、证书印制与发放

学会根据“评审结果”的发文通知,印制职称证书,向申报单位颁发获评人的职称证书;获评人的纸质版申报材料载明“评审结果”后,由学会和申报单位各存一份。

办理职称证书需小1寸近期免冠彩照,建议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同时交2张,照片背面用铅笔写“单位简称-姓名”。

八、培训辅导

1.如有需要办班辅导科技人员规范填报职称评审材料和提高技术总结写作水平的单位,可委托学会举办培训辅导班。

2.学会开展培训辅导服务按照公益、合理的原则,收取适当的劳务及成本费,以单位提出“培训委托函”为依据。

九、联系方式

职评工作及培训辅导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1363637,15347412162(加微信注明“申报职评”)

学会邮箱:gdsname@163.com

学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8号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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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通知和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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