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普志愿者协会

关于举办“首届广东省中小学生科普创新实践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4日 来源:省科普志愿者协会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

经研究,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志愿者协会、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联合会、广东省研学旅行协会共同举办广东省中小学生科普创新实践大赛,本赛事已列入广东省教育厅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名单。

为确保2026年首届广东省中小学生科普创新实践大赛的顺利实施,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组织机构

总决赛指导单位: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联合会

广东省研学旅行协会

02

大赛内容

大赛共设五类赛项。包括通用科普素养类、广东重大新兴产业主题科普类、广东重点发展领域科普创新类、特定科普场景实践类、特定科普对象类。相关赛项竞赛规则规程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对外发布,具体赛项设置如下:

(一)通用科普素养类

1.中小学生科普知识竞答赛

2.中小学生科普研学实践作品创作赛

(二)广东重大新兴产业主题科普类

1.电路与结构制作主题科普赛

2.低空飞行器竞技主题科普赛

3.生命科学探究实验主题科普赛

4.广东新质产业主题科普模型赛

(三)广东重点发展领域科普创新类

1.ICode编程普及赛

2. AIOJ算法能力挑战赛

3.微信小程序AI创作赛

(四)特定科普场景实践类

1.湾区建设场景——友好湾区任务赛

2.绿色环保场景——垃圾分类对抗赛

3.现代农业场景——智慧农业分拣任务赛

4.“一带一路”场景——“一带一路”创意赛

5.应急救援场景——智能救援(地震灾害)任务赛

(五)特定科普对象类

选择上述赛项,特定科普对象与其他选手同场地或设定专门区域进行比赛,单独进行排名,根据实际参赛人数按照奖项设置统一标准设定奖项。2026年设置:

1.特殊教育专场普及赛(仅接受全省范围内教育部门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合法公益组织单位名义报名)

03

参赛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的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职高)的在校学生皆可报名,设小学低龄组(1-3年级)、小学高龄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职高)四个组别,选手不能跨组别报名。

按照赛项规则要求,可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每组选手配备1名指导老师,1名指导老师可指导多组选手。

本次赛事以单位名义进行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广东省范围内中小学校(含中职、职高)、各地科普志愿者协会、研学协会、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校外白名单教育培训机构、校外白名单研学实践基地等单位均可组织选手参加。

04

大赛安排

大赛设置选拔赛和总决赛,总决赛拟定于2026年12月举办。具体赛程安排的时间、地点和举办方式以大赛组委会官方通知为准。请组织单位、参赛选手密切关注大赛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内容。

05

奖项设置

(一)参赛选手奖项设置

1.选拔赛:按照不同赛项不同组别,分设一等奖(占参赛选手的20%)、二等奖(占参赛选手的25%)、三等奖(占参赛选手的35%)、科普创新实践奖(占参赛选手的20%)。

2.总决赛:按照不同赛项不同组别,分设一等奖(占参赛选手的20%)、二等奖(占参赛选手的25%)、三等奖(占参赛选手的35%)、科普创新实践奖(占参赛选手的20%),所有合规参赛选手将颁发综合实践活动证书。

(二)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各单位参赛规模和获奖情况等,评选一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三)指导教师奖:根据所指导学生数量及获奖情况等,评选一批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四)大赛相关奖项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并在官方网站公布。

06

报名及联系方式

各赛项竞赛规则规程、报名细则请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和大赛组委会微信公众号查询,请留意关注。

大赛官网:www.cspip.org.cn

微信公众号:广东科普志愿

固定电话:020-32581992

联系人:

许老师13650902225

洪老师 18613180811

联系邮箱:xucaiyong@kepuvolunteer.cn

07

其他事项

(一)以上参赛及奖项设置由组委会负责制定、修订。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更改之权利。

(二)各赛项具体竞赛规则、竞赛安排、赛事指南、大赛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等相关通知,登录官网进行查阅、下载。

(三)大赛为公益性赛事,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参赛期间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参赛单位或监护人自行承担。

(四)大赛坚持自愿参与、平等开放原则,不设置任何歧视性条款。

(五)参赛选手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赛的,则视为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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