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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粤兴基金会〔2018〕1号

2018-02-01 来源: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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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科协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章程》、《广东省振兴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四届九次理事会议决定,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全省科协系统开展的学术交流、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科技决策咨询和表彰奖励项目。

二、资助金额

本年度资助总额140万元。其中资助学术交流(国内、国际、境外)类项目45万元;科普类项目46万元(包括资助科普大篷车购置26万元);科技宣传、科技决策咨询类项目19万元;科技表彰类30万元。

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每单位只可申报一个项目。已获省科协2018年度学术类、科普类及科技决策咨询类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在资助范围。

(二)申报单位需填写《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请从省科协网站下载(http://www.gdsta.cn→走进科协→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

国际学术会议项目需同时提交政府外事部门批件。特别重大资助项目需提交可行性报告。

(三)申请“科普大篷车”资助专项按《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关于资助购置“科普大篷车”专项申报指南》(2016年9月)办理。

(四)基层科协申报资助的项目,须有所在地级市科协出具推荐意见。

(五)未完成上年度资助项目或未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的资助项目。

(六)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10日(采用邮寄方式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协。

收件人: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秘书处(邮编:510040)。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楼一楼109室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胡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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