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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联〔2020〕2号

2020-01-23 来源:省科协科技普及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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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科技局(委),各有关省级学会、科普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中国科协等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科普在防控重大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健康科普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科学防控疫情,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科普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体现担当作为

各级科协、科技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结合实际,积极配合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应急科普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人员责任,形成相应工作联动机制。

二、统筹力量,形成科普合力

(一)各级科协、科技部门要统筹本系统各类科普组织和机构的力量,充分发挥各级科普、科技网络平台、广东科普频道、科普微信微博和各级科普e站、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新媒体联盟、健康科普联盟等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正面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级科技馆(科学中心)等科普场所,要设立健康宣传教育平台,面向公众开展正面的科普教育。同时,要切实做好场所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通风、消毒和卫生保洁、环境整治等必要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密集,有序引导公众参观。

(三)加强宣传内容把关。要严格按照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防控指引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科普中国、南方网等主流媒体的权威渠道,第一时间转发权威信息、健康科普知识,有针对性进行科学辟谣。

(四)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一位的思想。针对春季呼吸道传染病易发高发的情况,加强各种形式的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及时组织编印科普宣传图片、科普APP等宣传资料,引导群众提高安全防范知识和养成科学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五)各级学会、有关科研机构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广泛动员组织医疗卫生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防控工作,要通过相关学会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下面向基层开展防控、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要及时关心第一线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生活,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对涌现出来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加强先进事迹的宣传,进一步展现新时代我省科技工作者的责任担当和精神风貌。

三、加强沟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地科协、科技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掌握本地科普宣传动态,根据实际需求,有组织地开展各种线上线下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开展情况请于2月7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省科协科普部和省科技厅引智处。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23日

(联系人:广东省科协 吴仕高,电话:13609011280,邮箱:1275604357@qq.com;广东省科技厅 夏兴林,电话:18026320018, 邮箱:90595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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