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2026-2027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地级以上市科协(以下简称地市科协),高校(科研院所)科协: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广东省科协组织实施2026-2027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备以下基础与条件的省级学会、地市科协和高校(科研院所)科协可以申报成为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1.有制度保障。须根据《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培育工作管理制度,对培育对象条件、名额、遴选程序、培育方式、经费管理、考核评估等进行规范。
2.有工作方案。包括资助对象名额、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组织公示等。
3.有经费保障。须为培育计划设立或自筹相应的资助经费,对每名培育对象给予两年内总计不少于3万元的经费支持,确保顺利实施。
4.有组织基础。内部治理规范,培育计划实施情况良好。
5.2025-2026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实施单位须同步提交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经省科协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继续申报2026-2027年度项目。
二、申报方式
1.注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省级学会、地市科协、高校(科研院所)科协)须登陆南粤科创网站(https://www.nanyuest.cn/)- 点击首页右上方“注册”-选择“单位/团体用户”-注册账号。已在该平台注册过账号的,可继续使用原账号。
2.申报。本项目申报无须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登陆南粤科创网站(https://www.nanyuest.cn/)- 在广东省科协学会工作云平台中点击“青年人才培育”,再点击“项目实施单位进入”,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并提交《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申报平台内版式为准,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待省科协审核后下载带水印的《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后,扫描生成PDF文档上传至平台。系统填报时间为2026年3月9日9:00至4月9日24: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收新的申报。
三、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省级学会、地市科协、高校(科研院所)科协根据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的实施条件自愿申报。每个实施单位培育名额不得少于5人,每个省级学会培育名额不得超过80人。
2.项目评审。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组织实施。通过评审评选出拟定项目实施单位名单及培育名额分配方案。
3.项目公示。项目实施单位名单及培育名额分配方案在广东省科协官方网站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给予相应培育名额。
4.人才遴选。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出有优秀学术科研潜质的青年人才(1990年 6月30日后出生,女性科技工作者年龄可以放宽至1988年 6月30日后出生)作为拟培育对象,将培养方案和工作报告等材料按要求报送广东省科协。拟培育对象同步在南粤科创网站提交个人申请材料(登陆南粤科创网站https://www.nanyuest.cn/- 广东省科协学会工作云平台中点击“青年人才培育”,再点击“申报人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5.省科协组织专家对各实施单位的培育名单和培养方案进行评议,最终确定培育名单进行公示。
5.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与培育对象及有关单位签署年度《项目合同书》,并按照《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方案和培养方案要求,开展培育对象培养、服务工作。实施单位须每半年向省科协进行书面的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
6.结题验收。广东省科协对项目进展情况和培育对象培养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监督,根据《项目合同书》要求的项目完成时限组织开展结题验收。
四、工作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供资助款项的来源及证明;人才选拔须面向本学科领域、本区域范围开放申报,不得将自筹资金资助名额、人选与资金来源直接挂钩。
2.鼓励各申报单位依法依规募集社会资金,促进资助资金来源多元化、管理使用规范化、资助对象开放化。
3.鼓励各申报单位建立完善青年人才专门工作机构和青年人才储备库,吸纳申请人为学会(高校/科研院所科协)会员,推荐入选者进入学会组织任职。
五、咨询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可加入QQ群青培答疑(群号:1044627537)@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咨询省科协组织联络部郝雁,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省电子学会戴凯琳)进行咨询。
3. 2025-2026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表(样本)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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