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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举办第十九届学术活动月的通知

2021-09-23 来源: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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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协团体会员,各地级以上市科协:

为搭建一个多学科、综合性、开放式的学术交流平台,形成广东学术活动的规模效应,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省科协决定举办第十九届学术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十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科协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增强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团体的凝聚力和学术影响力,促进科技人才成长、学科技术创新、科技知识传播和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交流活动,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助力“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为广东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创新引领 自立自强——共建湾区协同创新发展新优势

三、时间地点

活动月举办时间为2021年10月至年底

开幕式时间:2021年10月下旬。

地点:肇庆市高要区

四、参与活动单位

各省级学会,各高校科协,各企业科协,各地市科协及所属学会。

五、活动内容

(一)活动月开幕式

1.主会场开幕式由广东省科协主办,肇庆市科学技术协会、省质量协会、广东科技新闻工作者协会等承办。

2.主会场专家报告会

(二)学术交流活动

各省级学会、各地市科协要围绕活动月的主题要求,对学术活动月的内容进行精心筹划,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组织科技工作者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面向学会会员,积极开展学术报告、学术论坛、专题研讨、学术沙龙、科技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全省学术交流活动的浓厚氛围,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科协将加强对本届学术活动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具体工作责任部门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术月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力度,明确专人负责。要紧扣主题、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切实把活动月的各项工作落实好。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活动月在内容和形式上要有所创新,要结合各学科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问题,办出特色,取得实效。

(三)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通过上下联动、会会联动、会企联动、会校联动和区域联动等方式,广泛发动科技工作者参与,形成活动规模效应。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市科协要重视活动月的宣传,努力营造覆盖本区域的影响力。要积极宣传科协组织及学会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人才成长和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作用,多侧面、多角度、及时报道,营造有利于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环境,树立科协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

七、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第十九届学术活动月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省质量协会;

(二)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学术活动月总结报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八、联系方式

(一)省质量协会

联系人:朱莉莉 020-83354669、18665712402

E-mail:a83321714@126.com

(二)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郭庭茂 020-83549473

    胡 勉 020-83549394

附件:第十九届广东省科协学术活动月项目汇总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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