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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2021年度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总结的通知

2021-11-19 来源:省科协组联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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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协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粤科协办发〔2020〕79号)的要求,为更好地规范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现将2021年度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项目验收报告。全面总结项目自实施以来承担单位所做的工作,要突出亮点、凸显特色、注重实效,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总结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经验做法、项目成果绩效、问题与建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报告模板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成果及佐证材料。各承担单位将反映项目完成情况的成果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汇总,可提交电子文档或复印件,随项目验收报告一并报送。

二、报送要求

项目完结后1个月内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含项目成效、经费结算等情况),电子版请发送至skxzyy@gd.gov.cn,同时提交纸质版一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寄送至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附件: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1月18日

(联系人: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张媛媛,电话:020-8327029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邮编:510040;邮箱:skxzyy@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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