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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广东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粤科协普〔2022〕12号

2022-08-05 来源:省科协科普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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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根据《中国科协等18部门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2〕39号),中国科协、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原子能机构、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林草局、全国工商联、中国作协,联合举办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强支撑,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省科协将联合省有关部门,共同举办2022年广东省全国科普日活动,适时举办第五届广东科普嘉年华暨2022年全国科普日广东省主场活动。现将有关要求作如下通知。

一、时间和主题

2022年全国科普日主题为:喜迎二十大,科普向未来。定于9月15-21日在全省各地集中开展。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全国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二、活动内容

(一)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创新活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正式实施之际,进一步将弘扬科学精神与增强科技创新活力相融合,将弘扬科学家精神与激励爱国奋斗相结合,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全社会营造爱党爱国、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创新创造潜能,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作出贡献。

(二)聚焦重点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科技等科技发展前沿,让更多公众深刻感知前沿科技魅力、主动服务融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三)深化文明实践,培育时代新风。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科技文化场馆等阵地,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四)立足群众所需,赋能基层治理。围绕科普助力“双减”、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科学防疫、数字素养、知识产权、国防知识、防灾避险、低碳生活等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将科普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三、主要活动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聚焦重点领域、面向基层所需、服务创新发展、促进素质提升的系列科普活动,着力组织好第五届广东科普嘉年华暨2022年全国科普日广东省主场活动、全国科普日系列联合行动、“云上科普日”活动等科普活动。

(一)省级主场活动。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省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省林业局、省工商联、省作协、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举办第五届广东科普嘉年华暨2022年全国科普日广东省主场活动,集各主办单位科技、科普优质资源,为广大公众提供一系列互动、参与、分享、体验的科普活动,营造科普宣传的浓厚氛围,带动全省各地掀起科普活动热潮。

(二)全国科普日系列联合行动。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汇聚多方科普资源、协同社会各方力量,动员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技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科普联合行动。

1.部门联合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动员本系统各级单位,各地科协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围绕信息技术、科学教育、核科普、自然资源、生态文明、节水科普、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应急科普、林草科普、科普文学创作、食品安全等本系统的相关领域,广泛动员学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社会组织、媒体、文学工作者等各方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宣传,普及科技知识、增强公众意识。

2.学会科普联合行动。发动各级学会,积极组织、动员、服务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发展壮大学会科普工作队伍,为公众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高质量科普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探索创新路径,为学会科普工作提能打造品牌、积累经验。

3.全国科普示范县联合行动。2021-2025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和认定单位,结合县域实际,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高质量、品牌化、多样化的科普活动,丰富县域科普服务供给,提升县域居民科学素质。

4.科普阵地联合行动。充分发挥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科技馆以及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等科普阵地作用,开展研学体验、科学教育、科普报告等活动,以“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服务中小学“双减”和公众科普需要,提升青少年的科学兴趣,促进公众对科学价值的认同。

5.农技协联合行动。充分发动农技协组织、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面向农民普及先进技术、传播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6.企业科协联合行动。发动各类企业,特别是成立企业科协的企业,立足企业创新成果、科技特色,面向公众开放企业场馆,开展企业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展现科技助力企业、创新赋能企业的重要成果,营造崇尚创新的氛围。

(三)“云上科普日”活动。利用全国科普日平台做好各地各类线上科普活动的集中汇聚和宣传展示,推出“云上科普日”、“开学科普季”、网络互动话题、直播等系列线上活动,扩大优质线上活动影响力和服务面,共同营造爱科学、学科学、传播科学的网络环境,带动广大公众参与线上科普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科普日活动,把活动作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重要举措,突出政治引领和科普价值引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要依托各地各级《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协调机制,强化动员、开放协同、系统谋划,团结更加广泛社会力量、汇聚更加优质科普资源,精心组织好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聚焦公众所需所盼,积极构建全国科普日活动良好生态,为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广大公众享受科普搭建更加便捷、更高质量、更强支撑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好活动实效和为基层减负,高效、勤俭、务实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

(三)确保安全有序。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防范化解包括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在内的各种风险隐患。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举办单位、举办地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判,合理确定活动举办形式,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和风险处置工作方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平稳、安全、有序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发布。2022年8月15日-9月28日,各活动举办单位可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cn)或下载“科普中国”客户端,提供科普日活动内容信息,网络活动可提供活动网址信息,同时做好“i志愿”系统(www.gdzyz.cn或APP)的活动信息填报工作,以便于平台进行活动推广和公众、志愿者参与活动。活动主办单位可提供参与活动的科技工作者准确信息,平台可以活动举办单位的名义发送感谢短信,增强科技工作者获得感。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动员,鼓励利用全国科普日平台管理、发布活动信息,便于公众参与。活动宣传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日和科普中国标识,突出活动品牌。

(二)信息完善。10月14日前,各活动举办单位可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并提交活动总结材料。

(三)工作总结。10月18日前,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要开展当地全国科普日活动工作总结和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推荐工作,有关材料(包括活动照片、视频、总结等)于10月18日前报送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省科协将按照组织动员、数量规模、品牌宣传、科技志愿、联合行动、网络活动情况等指标,对活动组织有序、服务基层有效的单位和影响大、关注多、反映好的活动予以表扬,并择优推荐中国科协表扬。

六、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许斯健

联系电话:020-28328355

电子邮箱:nykj6154@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楼409

(二)广东省科协

联 系 人: 张奕凯

联系电话:020-83548705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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