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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2022年度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总结的通知
粤科协办发〔2022〕48号

2022-11-03 来源:省科协组联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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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协关于申报2022年度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入库的通知》(粤科协组〔2021〕9号)的要求,为更好地规范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现将2022年度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项目验收报告。全面总结项目自实施以来承担单位所做的工作,要突出亮点、凸显特色、注重实效,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总结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经验做法、项目成果绩效、问题与建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报告模板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成果及佐证材料。各承担单位将反映项目完成情况的成果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汇总,可提交电子文档或复印件,随项目验收报告一并报送。

二、报送要求

项目完结后1个月内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含项目成效、经费结算等情况),电子版请发送至skxzyy@gd.gov.cn,同时提交纸质版一份并加盖单位印章通过快递报送至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附件: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广东省科协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联系人:张媛媛,电话:020-8327029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邮编:510040,邮箱skxzyy@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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