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报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项目的通知
粤科协办发〔2022〕51号

2022-11-14 来源: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字体:
阅读:

各省科协团体会员,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广东省内),各省科协海智工作站,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部关于征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项目的通知》(科协外函〔2022〕90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国科协将加强对系统内各单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统筹,现拟征集科协系统2022年度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开展的“走出去”项目情况。“走出去”项目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机构合作开展的境外实施项目,包括且不限于与国际科技组织、国别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共同举办国际会议或展览、开展培训等科技人文交流活动。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于2022年11月17日前填写《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开展的“走出去”项目报备表》,将可编辑文件和盖章pdf文件反馈至工作邮箱。

附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开展的“走出去”项目报备表

                   广东省科协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联系人:合作交流部 杨芳,电话:020—83563981,邮箱:gdsta_jlb@163.com)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