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下称“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效果,现对2025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2025年度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立项项目(详见《关于下达202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协普〔2025〕3号),2024年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绩效考核未通过的项目(已另行通知)。
二、绩效评价内容
(一)资金到账情况
主要检查项目资金到账情况,包括到账金额、到账时效等。
如发现下达资金被截留挪用的,今后酌情减少对该地区的项目补助。
(二)资金使用
主要检查项目承担单位所获奖补资金的使用、执行等情况,包括奖补资金是否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预算计划执行和专款专用,是否用于改善科普条件、完善科普功能、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人才培训、科技服务、开发科普资源,利用项目资金为社会提供科普公共服务等。
(三)实施效果
1.对照《关于申报2025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粤科协普〔2024〕6号)、《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广东省十佳科普教育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粤科协联〔2024〕18号)提出的绩效目标要求,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2.地市科协在对项目实施管理和指导、宣传和培育、示范和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三、绩效评价方式
(一)自查自评
1.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填报相关自查自评材料和表格,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对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整改,撰写项目实施工作自查自评绩效评价报告。
2.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负责指导本地区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撰写市本级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二)专家审核
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绩效评价材料进行复核评价。
四、材料填报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项目实施工作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自评表及能支撑所填数据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费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佐证)。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二)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根据项目承担单位自查评价情况,认真汇总、撰写本级工作总结,包括本地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自查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的情况;对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汇总本地区材料,于2026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广东科技报社。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科技报社
联系人:刘芃芃
电 话:13831187489
邮 箱:1725061053@qq.com
(二)广东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王丽文
电 话:020-83545169
广东省科协办公室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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